組織與章程

一、組織架構

二、設理、監事會

1.理事會:由理事長1人、常務理事3人、理事5人,共9人組成。

2.監事會:由常務監事1人及監事2人,共3人組成。

三、秘書處

1.依人團法相關規定管理協會財務及會務。

2.聘任秘書長1人,會計1人;創會初期以兼任為原則。

3.秘書長將聘顏世禮先生擔任。

四、專案處及教育訓練處

1.專案處為委辦或自辦計畫案的執行單位,設專案經理1人,創會初期以兼任為原則,並依計畫案由計畫主持人對專案負責。

2.教育訓練處為辦理各項課程,設教育訓練總監1人,專責推動及申辦各項證照制度計畫,為協會的短期工作重點。

3.因應業務政策需要,得增設專責業務處~「○○處」。

4.專案經理及教育訓練總監暫由秘書長兼任。

五、各工作委員會

1.針對協會長期發展政策,設置各工作委員會,研訂工作目標及推動方針,列入年度計畫,責由各處執行。

2.因應協會發展需要,得增設專責工作委員會~「○○委員會」。

3.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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